2026年1月1日下午,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338路查组在日常巡逻途中,民警发现前方一辆大型货车停靠在路边,轮胎部位正冒出滚滚浓烟,并伴有明火窜出,情况十分危急。

巡逻民警立即拉响警笛,在事故车辆后方规范设置警示标志,疏导过往车辆减速避让,防止二次事故发生。随后,民警迅速取出水桶,沉着冷静地对准轮胎起火部位进行灭火。经过几分钟的处置,火源被成功扑灭。为彻底消除隐患,民警又仔细检查车辆轮胎及周边部件,确认无复燃风险后,才放心撤离。
事后,驾驶员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。他表示,当时发现轮胎冒烟后,自己一时慌了神,不知道该如何处理。幸好交警及时赶到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(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)